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何爱帮)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科技强省建设部署落实落地,省科技厅日前印发了《湖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正式启动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作。
《办法》指出,在省科技厅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和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系统推进我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作。其中,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现代化工、大健康、航天、现代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领域,在两个“100”规模效益的基础上,注重创新型产业集群在人才培育、知识产权资源、技术成果转化、产业链上企业配套体系、科创企业群体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和成长性,通过重点培育、动态管理、定期考核的方式,切实推动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依据《办法》,省科技厅将全面启动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创建工作,力争培育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服务体系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的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实现创新型产业集群梯队建设和全省优化布局,加速我省创新型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助力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
自2011年科技部启动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以来,我省先后获批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0家,数量位列全国第三。2021年,我省新入选4家集群,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