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政务快讯

湖北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收费标准公布 单次检测总费用不超过15元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3日21:06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范慧瑾、通讯员黄姗)3月22日,湖北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并明确收费标准。该《通知》自3月23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单次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元,不得上浮,下调不限;单次检测服务费和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费用总和不得超过15元;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实行零差率销售。

《通知》强调,群众在公立医疗机构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对群众购买检测试剂进行抗原自测的,不得收取抗原检测服务费。

此外公立医疗机构所需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按规定在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进行采购,杜绝线下采购。公立医疗机构应主动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严格按规定向群众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责任编辑:陈頔】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