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柯美中
3月2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就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经过听证,该院决定对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一起僵持了2年多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阳新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陈丽告诉记者,2020年3月,因为土地权属纠纷,阳新县龙港镇某村村民之间引发纠纷。随着冲突升级,同一村民小组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刘海、刘文、刘辉(均为化名)对另一小组的刘某文、刘某林进行殴打,造成刘某林、刘某文多处损伤。经鉴定,此次冲突造成刘某林一处轻伤,两处轻微伤,刘某文一处轻伤。三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
2021年12月,案件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在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开展讯问过程中,及时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陈丽介绍,经认真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主动认罪认罚,多次向检察官表达悔意,并表示愿意对被害人做出经济赔偿。
陈丽介绍,考虑到案件双方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如何确保在案件办理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妥善化解这一纠纷,是她在办案过程中考虑得最多的问题。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应双方当事人申请,陈丽主动参与双方多次调解,最终,在当地村委会、侦查机关的共同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

公开听证现场
“本案为农村民间纠纷引起,打架系临时发生,非预谋,三名犯罪嫌疑人无前科劣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且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陈丽介绍,根据有关规定,阳新县检察院拟决定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并举行了公开听证。经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和当地村组代表集中讨论后,一致同意对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3月27日,陈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根据公开听证会上集中讨论的结果,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村民之间握手言和,矛盾也得以妥善化解。”陈丽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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