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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装修补偿金房东和租户吵起来了,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07:04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余震

实习生 魏鑫 祁玥鑫

视频剪辑 孙婷婷

武汉的张先生不愿与武汉某装饰公司续租,并要求其搬离门店并支付拖欠的租金,该公司却因装修补偿金一事拒不同意搬离。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经武汉市黄陂区法院法官调解,双方各退一步,张先生减免部分租金并支付一定装修补偿金,装饰公司随即搬离了房屋。

2015年3月,武汉一装饰公司从某房地产公司手上租了一套两层楼的门面,随后装修了房子。2017年时,该房地产公司将房子卖给了张先生。张先生便和装饰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允许装饰公司继续在此经营。2021年,双方租赁合同到期,张先生不再与装饰公司续签合同,要求装饰公司搬离却遭到拒绝。

随后,张先生一纸诉状将装饰公司告上了武汉市黄陂区法院,要求其搬离并支付拖欠的租金。法庭上装饰公司认为自己投入大量资金装修门店,要搬离必须要支付一定补偿给他,但张先生拒绝支付补偿款。双方为此争论不休。2021年10月,法院判决,根据合同约定,装饰公司需腾退房屋。判决生效后,装饰公司仍拒绝腾退。

2022年2月,张先生向黄陂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与装饰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到,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装修业务大量大减,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部分租金也未能如约支付。当时他们花了不少钱装修门面,只是因为法律知识欠缺,签订租赁合同时并未就装修费补偿问题进行约定,导致他们现在要面临财产损失。

随即执行法官到现场走访勘查,发现案涉房屋内有大量办公家具及杂物,双方矛盾冲突尖锐,认为不宜强制执行,进行调解效果更好。

3月1日,执行法官找来双方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朋友参与调解。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释法明理,两位当事人均同意各退一步。张先生同意减免部分租金,并给予一定装修补偿。双方当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扣除了租金和装饰装修补偿款后,装饰公司负责人当场向张先生支付了余下租金4万元。

当天下午,装饰公司就将剩余物品全部搬离。张先生随即向法院出具了书面结案申请,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郭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