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叶相成
日前,十堰市公安局、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危化品车辆禁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部分路段实施危化品车辆实施禁行措施。这是十堰为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水环境安全所采取的实际举措之一。
《通告》明确禁行车辆类型为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禁行区域包括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郧阳区、郧西县四地,其中丹江口市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路段包括土武一级路,环库路江南、江北全段;武当山特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路段包括316国道武当山特区青徽铺大桥,草店1-4号桥路段;郧阳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路段包括G209杨溪铺镇刘湾至柳陂王家湾,G316胡家营镇将学河村至白河交界,S301郧阳区城关镇大堰至青曲镇,S304柳五路全段限行,郧阳城区城关镇、汉江一桥、汉江二桥、长沙路禁止通行;郧西县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路段包括X023县道,G242甘钦线郧西城关石门湾大桥至郧西羊尾将军河大桥路段。各地禁行路段均提供了绕行方案。
《通告》,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不服从管现、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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