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张君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一男子在自家房屋二楼随意丢弃砖头,正好砸中一名路人头部。4月2日,十堰市郧阳区公安分局通报侦破全区首起高空抛物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刘某正在丢弃砖头。
经查,2月18日12时许,郧阳区城关镇健康巷居民刘某在自家二楼向路面丢弃砖头,期间一名路人樊某乘坐同事摩托车经过时,被砖头砸中头部。经湖北医药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樊某头皮挫裂伤评定为轻微伤。案发后,刘某态度积极、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时为樊某支付医疗费,对樊某进行赔偿并取得了樊某的谅解。
办案民警张越表示,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涉嫌高空抛物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郧阳警方已依法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郧阳警方提示,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因高空抛物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广大群众一定不能心存侥幸,拒绝高空抛物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