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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峰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助力农民工讨回欠薪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07:08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柳琛琛

通讯员 胡学莉

2位农民工本应获得近5万元工资,却因劳务公司和分包人委托发放工资的同班农民工失联,迟迟拿不到劳动报酬。4月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五峰县总工会获悉,经过诉前调解,劳务公司当场将工资支付到位。

2020年9月,湖北省五峰县人赵某某、卞某某跟随劳务分包人李某某在高速工地从事桥面浇筑等劳务服务,口头约定了工资金额。2021年1月,工程结束后,该工程的劳务总承包方负责人肖某某与李某某办理了结算并全额支付了劳务款,分别为24900元和24600元。没想到,李某某委托同班农民工陈某某发放赵某某、卞某某的工资后,陈某某失联下落不明。之后,赵某某、卞某某多次向李某某索要工资未果,无奈诉至五峰县法院。2022年3月,法院在征得同意后,将案件委派五峰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受理案件后,我们研判分析发现,案情比较复杂。”五峰县总工会维权服务部曹雪琳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经过梳理,她和同事们发现,这起案件与农民工工资未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有关。

曹雪琳表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应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劳务公司不能因已支付工资给分包人就损害农民工的利益。”3月31日,五峰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联系肖某某、李某某和两名农民工开展调解,调解员向三方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厘清法律关系。肖某某明白原委后,当场表示,自愿承担欠薪清偿责任,之后再对劳务分包人李某某进行追偿,并将49500元工资转账到位。

4月1日,五峰县人民法院出具了司法确认书。至此,这一劳务工资案终于告一段落。

曹雪琳介绍,五峰县人民法院和五峰县总工会在法院、工会联合设立该工作室,聘请7名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劳动人事仲裁员、人民调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担任调解员。2021年10月,在此基础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职工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件,调解成功13件。

【责任编辑:郭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