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孟佳萌 叶丽
4月7日,湖北襄阳老河口法院向一对夫妻送达刑事判决书和《家庭教育令》,这对荒唐夫妻将两个小孩留在网吧过夜,自己外出盗窃。
3月4日,老河口法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获知,被告人都某某、陈某某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现均未满12周岁。2021年,两人携带子女多次在老河口市实施盗窃行为,并将子女带至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且在夜间将子女单独留宿在网吧,而两人外出实施盗窃。
庭审之后,经合议庭讨论,认为被告人都某某、陈某某主观上忽视了未成年子女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客观上怠于行使监护职责,其二人行为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监护人不得实施的行为”,依法应予以纠正。
承办法官于4月7日向被告人送达了刑事判决书和《家庭教育令》,并为其“补课”,要求其认真反思,积极主动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让孩子在文明、健康的家庭氛围中茁壮成长。
通过教育,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也因未尽到父母的职责而深感悔疚,并表示今后会以身作则,通过自己的行动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孩子们提供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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