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董翰龄
“非常感谢听证员的理解和检察机关的宽大处理,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不会再犯。”近日,在湖北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召开的拟不起诉听证会的最后,当事人杨某红哽咽地说道。
4月12日,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去年3月至7月,杨某红利用其移动业务经营便利,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发到指定微信群,供他人完成某网购平台账号注册,共获取非法佣金3077元。“杨某红归案后,经过办案机关的批评教育,知罪悔罪,主动退赃,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经核实,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但是考虑到其系初犯,且涉案金额不大,情节轻微,归案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退赃挽损,于是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组织了公开听证。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4月8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公安干警及三名听证员对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均表示同意。

公开听证现场
“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既体现了联合公安机关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同时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法政策,你应当在今后的生活中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听证会上,听证员鲁冬林说道。
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办案中坚持严格依法、精准服务。一方面从严维护法治权威,突出法治惩戒教育功能;另一方面又依法从实保障群众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为受害者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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