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通讯员 尹黎明 廖靓
“父母即使离婚了,双方对孩子仍具有监管教育的责任,不能互相推诿……”4月14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训诫活动。承办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父母自觉履行监管职责,当场退赃退赔。

16岁的小军(化名)在其父母离异后,跟随父亲生活。2021年,小军因涉嫌盗窃罪被立案,该案移送西塞山区检察院审查。
花季的少年,误入了迷途。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案人员在承办该起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了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等对小军进行心理疏导与帮扶,同时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分析等问题释法说理。考虑到小军父母离异,家庭困难,承办检察官积极与被害人沟通,被害人最终同意小军用打工工资分期还款,给予小军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然而,2022年2月,检察官在定期回访小军时发现,小军情绪焦虑,已经难以依靠工作退赃退赔,但是如果赔偿不到位,年仅16岁的小军即将面临牢狱之灾。
如何帮助小军,为他的人生修正?承办检察官决定依托《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小军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训诫,责令其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共同为小军“破局”。
“现在疫情严重,我几个月没有工作了,没有钱来还款……”小军的父母离异多年,双方对小军抚育、教育等问题仍有分歧,训诫会一开始,父母双方就存在争执......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小军误入歧途,作为父母也应当及时反思,互相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孩子目前需要父母的关护与支持,虽然你们离婚了,但仍然应该共同承担对孩子的监管责任。”
家庭教育训诫会上,检察官、社工对小军父母的失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训诫书》,责令二人积极、主动、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对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同时结合案件情况,对小军的后续处理、心理咨询、家庭教育、就业指导等多方面制定了帮扶方案。经过近三小时的训诫教育,小军父母当场转变观念,达成了一致意见,主动替小军赔偿赃款,并电话联系被害人取得谅解。
由于小军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法律规定,检察官依法对小军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了有效缓解他的精神焦虑,当天下午,承办检察官便及时向小军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小军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在社工的陪同下,参观了西塞山区检察院建设的黄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受普法教育。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