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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复工复产 辽宁省公证处推出十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4日22:13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正有序恢复。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助力复工复产,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两不误,辽宁省公证处推出十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

一是倡导网上办。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辽宁省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和公证云App办理公证业务,实现足不出户在线申办。对于网上办证的不明之处,当事人可以添加辽宁省公证处微信公众号为好友,由专人提供远程指导服务。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以及医护人员、一线防疫工作者、援外人员等群体的紧急公证需求,实行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出证。

三是畅通咨询渠道。当事人可拨打辽宁省公证处业务咨询电话(024-22519610)或通过辽宁省公证处微信公众号了解近期防疫要求,提前进行业务咨询和预约办证,减少往返次数。

四是提供邮寄送达服务。辽宁省公证处提供公证书代为邮寄送达延伸服务,当事人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领取公证书,尽量减少现场办理频次。

五是提供代办认证服务。当事人办理完涉外公证后,如有认证需求,可联系辽宁省公证处认证代办人员,可提供“公证-认证”一站式服务。

六是提供远程视频服务。当事人如因身在异地或居家隔离等原因无法到公证处现场办理委托、声明等公证业务,辽宁省公证处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系统可提供远程身份识别、在线签署文件、网上受理等功能,实现业务办理“零接触”。

七是开展公益服务。针对企业和个人为疫情防控进行的物品或资金捐赠等公益行为,需要办理公证的,免收公证费。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生产服务保障型企业减半收取公证费。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或弱势群众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视情况减免公证费。

八是发挥职能优势。对市场上出现的个别不良商家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生产制造伪劣防疫物资等行为,辽宁省公证处可根据利害关系人或政府主管部门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需要办理不可抗力公证(针对本次疫情)的企业和自然人提供专项公证服务。

九是妥善化解纠纷。对因疫情影响可能出现的涉及买卖、租赁、借贷等各类民商事纠纷,可协助各类调解组织参与处置,对纠纷调解后达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协议,当事人可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公证。

十是支持企业稳定经营。针对疫情期间人员难以聚集的企业,可根据其申请,办理股东、董事的授权委托公证,或对以视频形式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以法定公证效力保障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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