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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主任会议 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本月27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6日08:48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宋磊 通讯员费志清)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讨论《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表决稿)》《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讨论关于设立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库情况的报告;讨论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将上述议题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包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案办理情况、关于提升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武汉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案办理情况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督办情况。

会议还讨论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草案。规划草案对届内各年度工作作出统筹安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增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引导性。规划草案由总体目标、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议题安排、推动健全报告制度、持续增强监督实效和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等部分组成。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4月27日召开,会期半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陈新垓,秘书长许甫林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