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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纠纷咋处理 法官今日接热线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9日07:49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高禛)小区居委会能否使用小区公共用房?小区公共设施如何使用才合法?业主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今日上午10时至11时,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唐革新做客楚天都市报,就小区物权纠纷,接听市民热线。如果您有物权方面纠纷问题,欢迎拨打热线电话027—88568999。

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日常生活中,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与市民的个人权益有着密切联系,小区物权纠纷时常产生争议。例如,邻居占用公共楼梯通道堆放物品是否侵权?小区的公共用地被居民“圈起来”养花种菜是否合规?开发商规划停车位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共有场地是否侵权?地面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所有者还是社区?物业有权买卖小区道路上的公共车位吗?小区的公共设施能否被出租使用?小区的公共用房该如何支配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应该归属谁?

哪些属于小区物权纠纷范围?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哪些证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如果您作为小区业主,遭遇小区物权纠纷,欢迎拨打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热线电话027—88568999咨询。

今日上午10时至11时,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唐革新做客楚天都市报,接听市民热线,欢迎拨打热线电话027—88568999。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