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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在谷城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2日15:54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通讯员 张平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襄阳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8.89万人,占总人口的20.70%,老龄人口占比高于全国18.7%、全省20.42%的平均水平。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综合投入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同步逐年上升。今年,襄阳市在谷城县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在22个社区先行试点

襄阳市把谷城县基本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作为2022年重点工作,纳入市委改革任务和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谷城县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县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在全县范围内整体推进试点工作。襄阳市民政局统筹将资金和项目向谷城县倾斜。

今年3月,谷城县委办、县政府印发《谷城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设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谷城县为老服务指导中心”,实行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县级直管。该县还制定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涵盖特惠型老年人项目、普惠型老年人项目、养老服务优惠扶持项目等13项具体服务清单,并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在22个社区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

分四类方式关爱老年人

今年,谷城县在完成襄阳市“1+2+N”“襄阳模式”特困供养服务改革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进一步提升改革效能,增加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该县设立1所县级集中供养机构,供养全县城乡范围内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设立1所县级精神障碍特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精神障碍类特困对象;设立3个规范化的区域性养护中心,跨乡镇供养其他特困对象;对其他特困供养机构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后,引入社会资本专业化运营,增加普惠性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

该县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保障,在街道乡镇层面,建立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兼具嵌入式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大学等多种功能;在城市社区层面,按照“1+N”模式为每个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配建数个为老服务驿站,统一智能化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收费政策,实现中心带动驿站一体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六化”运营;在农村社区(村)层面,全面支持9个农村幸福院提档升级,并按照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记录、有项目、有时长的“六有”要求,逐步对67个“美丽乡村”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根据社区(村)老年人口规模统一配1至2名养老护理员,集中培训后上岗。统筹乡镇街道和社区(村)资源,为城乡社区“三类对象”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助乐“六助”和“一护一托”服务。

该县还建立了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引导补贴制度,消费补贴根据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对为其具体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结算。同时,该县将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居家养老“喘息服务”制度。

该县全面建立社区居家探访制度,“五社联动”统筹资源,建立联络人制度,明确关爱包保对象,定期探访老年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100%

谷城县政府办印发《谷城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制定《谷城县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规划养老服务用地,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每万人不少于75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确保配建率达到100%。

该县落实土地供应、税费减免、水电气价格、建设运营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大幅提高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按层级对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的,建设补贴提高20%;对老年人幸福食堂、农村幸福院、为老服务驿站、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分别按照每年5万、2万、1万、0.5万元发放运营补贴;对三、四、五星级养老机构,分别给予10万、15万、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试点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按照每人每天150元、全年不超过28天补助“喘息服务”消费补贴,对提供服务的养老服务组织结算。

实施人才激励,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该县建立养老护理员津补贴制度,按照初、中、高、技师及以上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岗位津贴;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等称号授予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选方面,向优秀养老护理员倾斜。

【责任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