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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服务困难群众等事项!武汉市区红十字会5月8日起实施新《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2日18:47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倩倩、通讯员费志清)4月22日获悉,《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将于5月8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将武汉市、区红十字会的职责由八项拓展为十一项,增加开展救援、服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等事项,明确红十字会发展会员、志愿者并做好相关管理、培训和服务工作等职责,对开展应急救护、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等职责作了补充完善。

《办法》提出,要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一是强化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有关规划,对红十字会工作给予支持和资助。二是夯实社会基础,鼓励支持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三是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共青团组织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职责。四是明确并扩展应当宣传红十字公益事业的主体范围,鼓励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为红十字会开展公益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减免相关费用。

同时提出,要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规范和监督。武汉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将捐赠款物和其他财产分开管理;规定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进一步强化审计、民政等部门对红十字会的监督;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武汉市红十字会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1995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并于2009年进行首次修订。

【责任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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