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公安局拉加镇派出所院内,牧民群众一早便井然有序静待庭审开始。“现在宣布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拉开序幕。
4月26日,果洛中院民事法官驱车七十公里前往拉加镇,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
当某与曲某均系拉加镇牧民,当某数年前向曲某借款40000元,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现曲某起诉当某要求还款,当某辩称其已偿还。双方就是否已还清该笔借款及利息各执一词,一审法院判决后,当某不服,向果洛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官审查后,认为民间借贷纠纷属该辖区占比较大的纠纷类型,贴近群众生活,具有典型性,且双方当事人居住地为同一乡镇,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落实“3+2”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合议庭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对该案就地开庭。
二审过程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当庭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条不紊。
宣判后,审判人员趁热打铁,结合刚结束的庭审,就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开展了一堂普法课,如借条的规范书写方式、利息的种类、现行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超过受法律保护利率上限的法律后果以及“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可能承担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宣讲。之后,审判人员开展了现场法律咨询。针对提出的问题,审判人员一一耐心作了解答,或告知解决途径,或以理释法,或分析责任进行劝解,现场咨询气氛热烈,群众连声道谢。此次巡回法庭共有旁听人员1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6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
现场群众表示,通过今天的庭审、宣讲和咨询,感到法律和法院就在身边,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也希望果洛中院可以经常选取不同的案件以这样的方式开庭,让牧民群众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