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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碰运气的贼“碰”来七个月刑期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22:09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通讯员 康剑

注意啦!有一种贼,不砸车、不撬窗,在夜黑风高的时候,挨个拉车门“碰运气”,伺机盗窃车内财物。不少车主都有忘锁车门的经历,殊不知这一时的疏忽大意,却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4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今年1月初,王某来到湖北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南北巷政府路段,将该区域内停放的车辆逐个“拉门检查”后,发现一辆轿车车门未锁,便拉开车门将车内现金盗走。哪曾想,刚得手的他就被查获。案发后,被盗现金已全部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

“王某自2015年起因多次盗窃被行政拘留,也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承办检察官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以及其自愿认罪认罚情况,提出了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的量刑建议。

2月底,保康县检察院以王某涉嫌盗窃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构成盗窃罪,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王某当庭认罪认罚。

针对这起“拉车门盗窃案”,检察官提醒:千万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下车时一定要检查车辆门窗是否锁好,尽量将自己的车辆停在监控摄像头附近,不要给小偷可乘之机。同时,任何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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