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徐维莉
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古树名木保护隐患,助推出台《延平区古树名木救治保险试点方案》,为该区树龄100年以上的5091株古树名木投了总额4000余万元的林木综合险。
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干警在一次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古树名木保护缺失,影响了古树生长安全。“我们发现有的树冠上电线交织,有的存在枝杈断裂等情况,古树的生存受到了威胁。”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婕说。
为了全面梳理古树情况,延平区检察院依托驻林长办检察联络室,通过信息共享机制调取了《延平区散生古树档案》,根据古树档案中详列的位置实地走访各乡镇,并运用无人机设备等检察技术进行全方位调查取证。
随后,该院针对调查取证中发现的护坡土壤流失致树根裸露、钉子钉树身固定电线电缆、古树周边非通透性硬化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政府与林业部门多方联动,对发现的古树名木保护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开展隐患摸排,对检察建议外的140多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古树名木风险管理,为古树名木保护筑起一道“安全墙”?
该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座谈,探索保护古树新方式,最终促成职能部门制定《延平区古树名木救治保险试点方案》,对全区树龄100年以上的共5091株古树名木投了林木综合险,“投保”后的古树名木,若出现因意外事故、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病虫害、项目建设、人为等因素造成树木无法正常生长、需要保护救治的情况,均可依照保险约定负责进行赔偿。
同时,在延平区检察院检察建议的促进下,政府对古树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延平区各乡镇对古树名木实现统一管理、属地养护,建立起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
“守护好古树,就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的历史和文化记忆。”延平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建表示,下一步,延平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依托“林长+检察长”林木保护模式,通过现场协调会、圆桌磋商会、方案研讨会等方式,撑起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伞”,守护古树古木“四季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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