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关前裕
极目新闻记者从十堰市获悉,十堰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十堰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制度(试行)》,鼓励市民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生产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实名举报人给予3000元至5000元奖励。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举报人可以通过市长热线12345、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书信、走访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违法行为。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事件的时间、地点、问题、情形等情况,并协助调查。对不愿提供自己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匿名举报人,尊重其意愿,但不进行奖励。

十堰市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组到竹山县检查
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举报核查工作结束后,应在举报事项经查属实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具备奖励资格条件的举报人领奖。举报人应在60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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