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博
通讯员 袁捷
“谢谢检察官们,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巧妙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5月6日,恩施州鹤峰县检察院进行案件回访时,恩施华顺饮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向该院表达谢意。此前,该公司因引流水源问题与当地居民产生矛盾,生产经营一度受阻。

恩施华顺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饮用水生产公司,2019年9月,当地居民张某因该公司建厂后引流水源,认为影响其生产生活用水而心生不满,后携工具破坏该公司输水管道,导致水管破裂,输水中断,造成经济损失19676元。
案件办理中,鹤峰县检察院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积极介入调解,协调解决了因公司水源引流导致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该公司迅速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张某也深刻认识到错误,积极承担责任,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与该公司达成和解。
2020年5月,该院结合案情,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子办得好,既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又解决了企业生产用水的问题,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该公司所在地鹤峰县下坪乡党委书记李文广说。
鹤峰县检察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瞿万兵表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鹤峰绿色崛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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