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彭梦凌)5月7日下午,汉阳区法院仅用35分钟,就完成219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庭审。在该批案件中,汉阳法院积极引导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庭审现场,原告方坐席上仅坐着2名家长代表,他们作为219件案件原告方的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
武汉某儿童娱乐公司为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包括219名原告在内的众多家长为孩子在该机构报名了培训课程。2021年12月29日,被告武汉某儿童娱乐公司以疫情为由,通知家长自2022年1月1日起机构停课,此后再未开课营业。报课学生家长多方联系沟通,与该机构协商退费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武汉某儿童娱乐公司退回剩余课程学费。
汉阳法院立案庭法官蒋谊南收案后,考虑涉案人数众多,但未共同聘请律师,为尽快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引导家长们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法官通过微信群与家长进行线上沟通,及时了解家长意见,经过多轮联系沟通、释法说理,家长们一致同意推选诉讼代表人代表进行诉讼。为提高推选效率、方便家长推选,承办法官制作了诉讼代表人推选书范本并于4月14日起至4月29日每日定时接待该系列案件当事人,帮助219名家长成功推选出2名诉讼代表人。
庭审前,法官逐案梳理当事人诉讼请求,归纳总结双方争议焦点,对因退费计算标准存在差异产生的分歧逐一联系对账,最终于一周内协调确认了课程次数、计费标准等。
经过充分的前期准备,219件案件整个庭审仅花费不到1小时,该批次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
诉讼代表人制度,是在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情况下,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法院裁判结果对全体当事人均发生法律效力的诉讼制度,在群体性纠纷中可以发挥较高的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