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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包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17:35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宗吾 龚轩

5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该厅近日出台《全省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措施》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首接首办责任,对初信初访事项做好初审、转送、交办等工作,交办时要告知案件去向,办理中要告知办理进度,办结后要回访并接受评价。对初信初访案件,一律由引发案件的部门单位“一把手”包保化解,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疑难信访事项,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防范出现重复访、异常访及个人极端案事件。

《措施》要求,省、市公安机关全面开通网上“厅(局)长信箱”,公布咨询投诉电话、网址及办理流程,推广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移动终端,鼓励引导群众网上提出建议、反映诉求。对相关诉求件,按“厅(局)长督办件”标准办理,做到“快响应、快流转、快办理、快回复”。

民警正在开展接访工作

化解信访积案,历来是信访工作的重点。《措施》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包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活动,对信访案件总量靠前的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挂牌整治;省市公安机关要对部、省挂牌地区分管领导约谈,对重点地区和案件督办,全力完成积案化解攻坚任务。

要减存量,更要控增量。《措施》强调,在化解信访案件的同时,要全面加强对接处警、受立案工作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并举一反三主动查找整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突出执法问题。以此为基础,建立完善“信访+督察+法制”工作模式,强化督办追责,将存在重大执法问题或因执法不规范引发重大信访问题的,列入“红黑榜”进行通报,组织限期整改,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