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 (记者张扬 通讯员李宗吾、龚轩)5月12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近日,湖北省公安厅出台《全省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扎实做好新时代公安信访工作明确具体要求、细化具体措施,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措施》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首接首办责任,对初信初访事项做好初审、转送、交办等工作,交办时要告知案件去向,办理中要告知办理进度,办结后要回访并接受评价。
《措施》要求,省、市公安机关全面开通网上“厅(局)长信箱”,公布咨询投诉电话、网址及办理流程,推广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移动终端,鼓励引导群众网上提出建议、反映诉求。对相关诉求件,按“厅(局)长督办件”标准办理,做到“快响应、快流转、快办理、快回复”。
化解信访积案,历来是信访工作的重点。《措施》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包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活动,对信访案件总量靠前的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挂牌整治;省市公安机关要对部、省挂牌地区分管领导约谈,对重点地区和案件督办,全力完成积案化解攻坚任务。
据了解,该《措施》还就主体责任、培训、宣传、多方联动、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明确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