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王珍
5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利川市法院获悉,该院11日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被告人以原不实视频为背景,公开发布致歉视频。
被告秦某原系牛肉馆员工,工作20天后牛肉馆老板将其辞退。4月20日,秦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牛肉馆老板做人做事不地道,牛肉酸掉”,并附上餐馆照片、地址、老板姓氏等内容。
此条视频一经发布,浏览量上万、点赞137次、评论34条,其中包含“还准备吃这家的,换一家”等评论,对餐馆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
视频发布次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门检查,结果合格。餐馆老板认为秦某发布的视频指向性明确,已对其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
利川法院团堡法庭受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分析案情,立即联系秦某,经法官释法明理,秦某认识到错误,他表示作为一个成年人不应过于冲动,随意发布不当视频。
最终,在承办法官见证下,5月11日,秦某当庭删除相关视频,同时以与原视频相同背景(即案涉牛肉馆门店场景),发布道歉视频,这一结果也得到了餐馆老板的谅解。
道歉内容截屏
法官表示,公民的权利在网络环境下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行为人发布不当视频损害他人名誉,应当承担在网络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要求其赔礼道歉,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