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伟 杨卫辉
5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决定从5月10日开始,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湖北省实施意见。工作专班设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工作开展时长为2个月。
根据安排,此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由企业自查、市级异地检查和省级抽查三部分组成,分为企业自查、异地检查、省级督查、汇总上报四个阶段。5月10日-5月30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自查,形成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限期整改隐患;6月1日-6月15日,市级应急管理局联合同级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异地检查,市级应急管理局应确保隐患问题线上录入100%;6月16日-6月30日,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组成4个督导组,对重点设区的市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数不低于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数量的5%,抽查重大危险源数不低于全省重大危险源数量的10%;7月1-10日,省应急管理厅汇总2022年全省重大危险源第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情况报送应急管理部。

湖北天门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 (李俊玲、李逸供图)
据悉,本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要求企业自查覆盖率、线上隐患录入率和整改率全部应达到100%,隐患整改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重大隐患问题应按照重大隐患整改要求,进行溯源分析,形成重大隐患整改专题报告,达到行政处罚条件的隐患应及时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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