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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公证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利企便民十项举措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4日15:02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峰 通讯员 马异文

2022年5月10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全省公证行业服务疫情防控利企便民十项举措》,要求全省公证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采取网上预约、提前审查、快速办理、减免费用等方式,确保公证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标准不降、质量不减。

十项利企便民举措包括:为疫情防控服务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在防疫工作期间,需申请办理委托等民事类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免费予以办理。

为企事业单位办理涉疫情防控相关公证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并酌情减免费用。

当事人需办理一般事务性委托、文本相符、证书(执照)等公证的,可通过陕西法律服务网“零接触”在线办理。

需跨市办理的公证事项,承办公证机构可联系当地公证机构协同办理;联系不便,或遇紧急事项的,可向省公证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协调。

需跨市进行公证核实、调查,承办公证机构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完成的,可委托当地公证机构予以协助。

被隔离或封控的人员有紧急事项需要办理公证的,除在线申办外,还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12345”政务热线向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机构应开通绿色通道,高效、灵活办理。

对因受疫情影响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可按规定减免费用;受疫情影响严重,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联系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协调处理。

已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确因疫情导致债务逾期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免费提供公证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因调解达成新的协议,可按规定减免费用。

因疫情发生而需要办理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的,公证机构应优先办理;域外使用的,可协调翻译、认证等相关机构加急处理。

凡为疫情防控捐赠款项、物资等需要办理赠予等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免费予以办理。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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