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社矫对象举报有功,检察官建议给予表扬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13:03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方达强 柯美中

社矫对象举报有功,检察官建议给予表扬。5月16日,湖北黄石市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鼓励公民包括社区矫正对象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承办检察官介绍,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军因过失犯罪被黄石市阳新县法院判处缓刑三年。自2020年6月起,在阳新县司法局龙港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在缓刑执行考验期间,陈某军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3月,陈某军发现有人销售假化肥,遂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消费者权益投诉中心及当地龙港镇政府进行举报,防止更多农民受骗。接到陈某军的举报后,相关单位迅速进行处理,帮当地农户追回购买肥料款数万元,并依法对推销肥料的安徽人靳某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阳新县检察院获悉这一情况后,当即对陈某军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查看相关单位对陈某军举报线索的处理记录。经调查,确认上述情况属实。

当前正值春耕备种的大好时节,陈某军发现他人正在实施侵害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后,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帮忙种粮农户免受经济损失的行为属于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教育、服从监督管理的正面典型,其行为能够激励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真心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教育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阳新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阳新县司法局依法对陈某军给予表扬。

送达检察建议

“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更加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5月11日,阳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肖绪新来到阳新县司法局送达检察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责任编辑:郭蔓】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