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通讯员 朱江 张唤
媒婆杨某某两次骗取同一未婚男子邓某某的钱财,第二次骗邓某某时,她安排了一个“托”与邓某某相亲,事后她借他人身份证办了张电话卡,以“托”的名义和邓某某谈起了“恋爱”,最终败露。5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钟祥市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

极目新闻通讯员吴发 摄
早在2015年5月,媒婆杨某某就找过邓某某,说她有个远房表妹要离婚,现在要找对象,如果他愿意的话就给她1.6万元,她就把远房表妹介绍给他。第二天,邓某某取了1.6万元,当着见证人的面把钱交给了杨某某,还让她写下保证书,可是她拿了钱后再也没了音讯,邓某某几次三番去讨说法,杨某某却推说表妹现在离不了婚了,最后退还给他剩余的1.2万余元。
2021年1月,杨某某偶然听说邓某某仍然未婚,她贪念再起,再次找上邓某某。杨某某预料到有了上次的教训,邓某某必定不会轻易相信她,于是她这次编造了一个本地的女子“红儿”,30岁左右,带着一个小孩,最近想要离婚。只要邓某某给她5万元,她就能促成这段婚缘。
邓某某再次上套,但是他要求见女方。这难不倒杨某某,她立马找到老熟人刘某某,让她帮忙找个本地女子冒充“红儿”,跟邓某某见面。为了让邓某某彻底信任她,她还请刘某某冒充“红儿”的妈妈,并许诺事成之后给她好处费。刘某某于是找到同村女子,说服她冒充“红儿”去骗邓某某,邓某某果然上当。
第二天,邓某某将5万元给了杨某某,杨某某当场承诺年底就能让他和“红儿”完婚。
拿到钱后,为了稳住邓某某,杨某某借他人身份证办了一张电话卡,假装“红儿”跟邓某某周旋。
几个月过去了,承诺的婚姻并没有兑现,邓某某意识到他又一次被骗了,于是去杨某某家中讨说法。杨某某却无赖地表示钱已经被她输光了。
2022年1月,邓某某到派出所报案。经查,杨某某没有正当收入,终日以打牌度日,早年间当过一段时间的媒婆,对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心理十分了解,便萌生了以骗婚谋取钱财的念头。
钟祥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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