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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婆横穿马路被撞倒负主责,交警提醒:莫拿生命走“捷径”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7日16:11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胡姗

5月14日,湖北大冶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65岁的太婆想走捷径,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小车撞倒。交警认定,此起事故伤者负主要责任。

监控显示,当日下午4时38分,赵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大冶市大冶大道真爱妇科医院路段时,撞倒了一名跑着横穿马路的婆婆,造成老人受伤。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调处中心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勘查现场调查取证。

司机赵某告诉民警,当时他行驶至真爱妇科医院路段时,车右边猝不及防蹿出来一名太婆,当时天正下着雨视线又不好,他来不及刹车这才不小心撞到,随后他马上将老人搀扶到车里避雨。民警注意到离事故发生地不到10米的地方就有人行横道,经过细致询问和调取监控,民警了解到石婆婆下了19路公交车后,需要到马路对面转乘车辆,想走捷径直接斜穿过去,而小车驾驶员赵某根本没注意那里还会蹿出行人,这就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结束现场勘察后,赵某先把受伤的石婆婆送至大冶市人民医院检查。经检查,石婆婆所幸只有轻微擦伤,并无大碍。

被撞瞬间

5月16日,赵某与石婆婆到事故调处中心处理。交警认定石婆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中的主要责任。赵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此事故中的次要责任。事故处理完毕后,民警对二人耐心宣传了交通安全知识,幸好这次石婆婆只是受了轻微擦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大冶交警提醒:不管是驾车出行,还是步行外出,只要是在道路上,人人都是交通参与者,遵章守纪才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日常生活中,部分行人贪图一时方便不走人行横道而横穿马路,也有部分司机驾车时不注意观察路况,这都是诱发交通事故的大隐患。市民朋友在过马路时,应该选择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是地下通道,不要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等,莫拿生命走“捷径”。同时,驾驶员在路过路口、急弯、窄路等路段,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安全驾驶。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