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峻
通讯员 姜舟
两男子夜深在长江边使用禁用渔具钓了3条鱼,结果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通讯员 姜舟摄
5月14日凌晨,长航公安宜昌分局葛洲坝船闸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巡逻,发现辖区卷桥河水域有人使用禁用渔具、方法进行非法捕捞,民警立即联合宜昌市渔政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前往制止,现场查获鱼竿5根、锚钩若干,渔获物3条共计21.35千克。经查,张某、罗某锚鱼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长航公安民警提示广大钓鱼爱好者: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陷阱、钓具(复钩)、耙刺、笼壶等皆为禁用渔具,使用以上渔具捕鱼者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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