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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让“孤儿”不孤,我们守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0日07:10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蒋长顺 王云霞

母亲出走、父亲离世、祖父母早故,12岁少年轩轩(化名)成为“事实孤儿”,无人照顾、生活困难、学业难以继续。如何保障他的合法权益?

5月19日,湖北省天门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该院运用“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办案模式,为困境中的少年提供帮扶。

轩轩是天门人,系农村低保户,自小患有严重疾病,祖父母早故。“父母离异后,母亲离家出走多年无法联系。因特殊原因,轩轩被托养在福利院一段时间。”承办检察官说道。

2018年11月,父亲将轩轩接回。不幸的是,去年8月,其父因交通事故身亡,轩轩失去了唯一的依靠。幸得姑姑卢某心疼侄子,承担起照顾轩轩的责任,帮助其重新入校读书。但由于卢某有两个孩子,且以打工为生,抚养轩轩也面临诸多困难。为了给轩轩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卢某曾希望将轩轩的监护权变更到自己名下,但没有解决。随后,卢某向天门市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及司法救助申请,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变更监护权,为轩轩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

检察官走访调查并给轩轩送去文具

“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我们初步决定支持卢某起诉,并对轩轩开展司法救助。”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5月10日,该院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听证会。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故听证会不公开举行。听证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支持起诉及司法救助职能,有效弥补了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事实空白,传递了司法温度,值得称赞。听证员全部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并给予司法救助金的意见。

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还与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对接,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共同为变更监护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做好孩子的心理疏导、关心帮教工作。

天门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围绕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及军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依托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职能,为他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郭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