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通讯员 陈年凤
“通过房票安置方式,征迁户可根据自己意愿购置商品房,实现短期内搬新房。”极目新闻记者5月20日从湖北省江陵县住建部门获悉,该县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探索实践“房票安置”方式,让征迁群众及时住新房。

邬先生领取了江陵县首张房票
前几天,江陵县首张“房票”在江陵某楼盘成功使用。房票持有人邬先生是郝穴镇一名被征收人。按照往常的征迁补偿办法,他可以获得货币补偿或按照一定方式置换还建房,但搬新房的周期一般较长。
今年4月份,江陵县出台《江陵县房屋征收补偿使用房票操作办法》,有效期3年。该政策出台后,县住建部门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定房票购房协议,会同房屋征收部门制订房票购房使用流程,并公布咨询电话,让有住房需求的征迁者享受到短期搬迁住新房的便利。
“以往房屋征收后,要等还迁房建成分配,至少要三四年时间。”邬先生说,按照房票购房政策,他签订征收合同签订后,就拿到了全县首张房票,很快就在县城一个楼盘选购了一套四居室商品房,“整个征迁搬新居的过程非常顺畅,政策非常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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