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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巨额公款,漠河市原政法委书记被“双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3日19:54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佳琦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5月23日消息,漠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范佑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2月23日,现年57岁的范佑军落马被查。

侵吞巨额公款

官方简历显示,范佑军,男,汉族,1964年10月生,辽宁建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毕业后,范佑军长期在黑龙江工作,曾任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大兴安岭地区西林吉林业局金沟林场党总支书记,西林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漠河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大兴安岭地区西林吉林业局副局长等职。

2016年11月,范佑军调任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年6月,漠河撤县设市,范佑军继续担任漠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11月起,范佑军辞任漠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漠河市副处级干部。

今年2月23日,范佑军落马被查,时隔三个月后,他被“双开”。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称,范佑军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款招待;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范佑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组织原则缺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官不廉,擅权妄为,以权谋私,侵吞巨额公款,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大兴安岭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兴安岭地委批准,决定给予范佑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大兴安岭地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落马前曾大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去年6月28日,漠河市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三次座谈会,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范佑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会上,范佑军指出,全市上下把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292名干警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教育整顿,紧扣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以学习教育为先导,以查纠整改为关键,高质量部署、高标准推进。

他还强调,全市政法单位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正风肃纪,推动教育整顿常态化。要进一步推动整治顽瘴痼疾与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贯通起来,以刚性的制度机制补短板、堵漏洞,促进政法队伍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