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盗的施工机械设备 通讯员供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李博 通讯员 高岚 闫岸
闲置在深山的工地施工设备被洗劫一空,“蟊贼”自认聪明上演“盗中盗”,往返忙活几小时,落得个“倒贴”一场,还将面临刑罚。近日,湖北恩施市宣恩县公安局长潭河派出所破获一起351国道施工机械被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嫌盗窃施工机械设备25件,涉案金额10万余元。
施工设备不翼而飞
4月30日,宣恩县长潭河乡351国道施工人员刘某拨打电话报案,存放在该乡大卧龙村一户闲置吊脚楼中的25件施工设备被盗。他称,被盗的有工程水钻机、多功能升降机、模板、水泵、电机等,总价值10万余元。
接警后,长潭河派出所民警凃焱与同事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案发地位于深山,周边鲜有人至,吊脚楼也未安装视频监控,给破案带来了一定难度。
民警立即调整思路,与同事在周边开展大量的走访调查,在宣恩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在6个多小时的周边监控视频中,获得了重要案件线索,确定了涉案嫌疑车辆。
5月1日上午,办案民警根据视频线索,前往恩施市某废品收购站,在那里发现部分被盗施工设备,随后迅速锁定涉案嫌疑车辆的司机龙某。
当日,民警凃焱联系上司机龙某,龙某当即承认,是周某雇用他开货车到宣恩长潭河某工地帮忙拖运设备。
4月27日早上6时许,周某与龙某驱车从恩施前往长潭河大卧龙351国道施工工地附近,由于龙某对路途不熟悉,前后花了3小时才赶到。
到达存放设备的吊脚楼后,龙某热心地帮周某搬运设备,货车被装满后,二人直接驾车返回恩施一废品收购站。周某现场卖得6400元,并向龙某支付了1300元“劳务费”。
根据龙某所言,他只负责帮周某拖运设备,盗窃一事皆为周某所为,自己毫不知情。民警立即电话联系上犯罪嫌疑人周某。
电话里,民警对周某进行耐心劝导和法制宣传教育。迫于压力,周某从恩施乘坐班车到达宣恩投案自首。
周某称,他原是想承包该工地,先后到工地10多次,发现堆放施工设备的位置无人看守,又因未成功谈下工程,便心生报复心理,计划实施偷盗换取钱财。
司机二次折返偷盗
在周某的供述中,民警凃焱却发现了一件蹊跷的事情,他承认偷盗的数量跟工地丢失的数量竟然对不上。根据接续调查,民警判断,司机龙某隐瞒了部分事实。
在警方的强大攻势下,5月2日,龙某自知纸包不住火,来到长潭河派出所自首。
原来,当日帮助周某卖完设备后,龙某回到家里,越想越觉得,周某是在偷卖东西。见周某偷盗设备换钱如此容易,他心生一计,决定单干一笔。
4月28日,龙某花钱雇用了一名搬运工,与自己同往该吊脚楼,在搬运了一满车的东西后,便折返恩施。龙某给搬运工支付了400元“劳务费”后将其打发走,自己则将东西拖往另一处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5000元。
当警方找到他时,龙某还心存侥幸心理,隐瞒自己偷盗事实。在公安机关的敦促下,龙某与周某已将非法获利分别退还给废品收购站老板。同时,两人还自行负责将被盗物品返还工地。
5月12日,龙某开着自己的货车,而周某又花了1300元再次雇用了一名货车司机,两人原封不动地将工地被盗物品拖回了长潭河派出所,经过民警清点后,他们再分别将东西拖回工地。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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