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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路段3年发生74件交通肇事案,检察机关出手了……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07:49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贺兴

寻着案件的“方向”,检察建议就象精准的微创手术,面对社会治理的“症结”,开展靶向治疗,精准发力。

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紧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协同与监督并重,以“我”管促“都管”,以监督之名,推动社会治理短板找齐,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5月24日,郧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能动履职的幕后故事。

连续发生交通事故,检察官堵隐患

前不久,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引起郧阳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思考,“为什么又是这个路段发生交通事故?”

看着案卷,承办检察官在思索:除了办案,还能为他们做点什么?晚饭后,他来到现场,目睹来来往往的车流,总觉得交通管理少了点什么。

回到办公室,通过查阅3年来发生的74件交通肇事案,检察官注意到,有近40名嫌疑人提到,因为刚出城急着回家,道路又宽又直,所以车速快,发现后来不及刹车就撞上了。还有近20名嫌疑人说,从小路上大路的时候,因为是迎着灯光,公路隔离围挡妨害视线,造成短暂的盲视。在邀请公安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踏勘回访后,大家形成一致意见,认为事故多发路段存在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不全、路口隔离围挡妨害视线、车辆通行速度过快是造成同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随后不久,郧阳区检察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同时抄送交通、住建等单位。

交警向检察官介绍减速带设置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针对提出的建议,会同交通、住建等单位进行规划论证,共投资800余万元,完善辖区路段所有中小型平交路口的标志标牌标线,设置了减速带,对4个T型路口、2个十字路口和3个人行横道增设信号灯等设施。对道路交通施行精细化管理,杜绝重大交通事故隐患。“自从有了信号灯,过往的车辆规矩多了,行人通过路口也感觉安全多了!”该路段保洁员对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查看交通路口秩序

“社会治理的短板往往从一个地区多发的案件中暴露出来。”承办检察官介绍,通过一个案件的办理,梳理类案,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并通过检察建议,引起相关行政机关重视,最终促进问题的解决。被监督的是国家机关,受益的是人民群众,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发力,以“我管”促“都管”,就能实现全社会治理的双赢、多赢、共赢。

宽严相济政策落地,化解社会矛盾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什么样的案件要“惩”,什么样的案件要“治”,考量着检察人的法治智慧。

2016年底至2018年夏,涂某林、王某祥等26人在十堰市郧阳区某镇古文化遗址处挖掘盗洞10个。2018年夏至2020年9月,两人又先后组织20余人在郧阳区某镇临江三个山梁古墓葬处挖掘盗洞8个。严重破坏了古遗址、古墓葬的文物和历史价值,性质恶劣。郧阳区检察院对26名盗掘古文化遗址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承担文物毁损的民事责任。

同时,针对文物保护过程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配合不顺畅等问题,该院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对文化遗迹保护实行“运监管”。

承办检察官介绍,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通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问题溯源治理,全面纠清问题根源,把“惩”与“治”有机融合,实现了社会治理效果最大化。

但对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被告认罪认罚,从宽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如何让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良法还需要检察人的为善而治。

“检察院帮我们挽回了这么多损失,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太感谢你们了!”3月29日,郧阳区一商贸公司部门负责人来到郧阳区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感谢。

原来,2018年1至9月,该商贸公司一超市前台主管张某多次截留款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余元。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张某沟通,督促其向公司归还了挪用的资金,最终张某主动归还了资金,获得了公司谅解,张某也因认罪认罚获得了较轻的处罚。通过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近年来,郧阳区检察院始终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有效维护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郧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一季度,郧阳区检察院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1.02,不捕率23.64%,不诉率44.2%,认罪认罚率98.77%,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专项行动日常抓,守护公共利益

近几年来,检察机关针对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每年都会开展针对性极强的专项活动。通过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整改,精准服务社会治理。

今年3月22日,郧阳区检察院协同该区水利湖泊局开展“守好一库碧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全面治理库区涉水生态环境问题,查实汉江郧阳段非法占用岸线和水域乱堆、乱放、乱建等突出问题。通过梳理研判,集中向10家行政机关送达《立案决定书》,通过专项推进,清理非法围养殖4处,清理非法水域筑坝5处,拆除非法建房23处,清运乱倒渣土3000余方。

联合清理水边垃圾

2022年4月,郧阳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开展“回头看”,确认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制发检察建议不是终点,很大程度上,只是专项工作的起点。检察机关在溯源治理过程中通过公益保护,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井盖虽小,民生事大。“四号检察建议”出台后,郧阳区检察院联合当地住建、电力、水务、燃气、网络等10余家相关单位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窨井盖管理。会上,相关单位达成共识,明确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城区和周边地区道路、小区、企业、公园等各类窨井盖设施的权属和责任主体基础上,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对全区窨井盖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建立健全窨井盖管理协调联动、巡逻维护、快速反应维修等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对怠于履职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检察人员和相关部门一起巡查窨井盖

针对此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郧阳区检察院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此项工作开展“回头看”。日常抓,抓日常,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辖区未发生一起窨井盖伤亡事故。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郧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以督促检察建议落实为抓手,在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体系法治化方面,自觉担当,能动履职,贡献检察力量。

(本文图片均由通讯员提供)

【责任编辑: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