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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千里马”驰骋荆楚大地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20:31 来源: 湖北人社微信公众号

昨日,省委“喜迎党代会 荆楚谱新篇”系列新闻发布会第6场——“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专题新闻发布会在汉举行。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长麒介绍我省深化人才流动、评价、激励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新举措。

董长麒介绍,由省人社厅牵头起草《关于深化人才流动评价激励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破除人才在流动、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二是总结和坚持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行之有效的做法,将其中符合中央和省委新的要求并行之有效的做法,保留下来继续推进。三是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创新探索,如积极推进“人才驿站”、“编制周转池”、人才评价“注册积分制”和“举荐制”、“开放、流动、竞争、协同”的灵活用人机制等好的做法。

文件的新举措主要有:

聚焦科技创新。围绕“两个中心”、湖北实验室建设,提出系列支持措施。如支持运用“编制周转池”“一校一策”“一人一议”“特设岗位”等方式,引进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支持“湖北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实施“开放、流动、竞争、协同”的灵活用人机制。建立国防科技人才、湖北实验室等重点创新平台科研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湖北实验室对优秀人才提供与能力和贡献相一致的薪酬待遇。

扶持重点人才。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系列支持措施。如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重点推行聘期评价、长周期评价。对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贡献人才,允许其不受基础职称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收入分配形式,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从事基础性研究的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事业单位在内部分配时可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比重。

服务产业发展。围绕“51020”现代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推动符合条件的智力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推动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设在自贸区、高新技术园区、长江新区、重点企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评、一年多评”的方式开展常规评审。积极争取开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试点,探索建立职业资格单向认可清单。

助力乡村振兴。如健全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机制。全面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积极推进农民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责任编辑: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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