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悠然
“本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过程,将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上告知你清楚了吗?”
近日,湖北省天门市检察院与天门市法院就一起盗窃案进行远程庭审,实现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简案快办,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质效。
5月26日,天门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被告人黄某某多次深夜在天门市竟陵办事处实施盗窃,其拆除社区安装在墙面的公益广告牌后,将广告牌铝制框架盗走变卖。在天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院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天门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天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军远程办案(通讯员供图)
在庭审阶段,该院充分运用“三远一网”平台与天门市法院远程开庭,公诉人在检察院办案区即完成了整个出庭程序,实现了疫情防控常态化与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承办检察官介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今天,远程协同办案已成为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的重要举措。对此,天门市检察院紧紧依托 “三远一网”(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平台连线天门市看守所、天门市法院,打破空间壁垒,实现了讯问、庭审、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快速高效办理。
据悉,今年以来,天门市检察院依托该平台进行远程提审、庭审约二百多人次,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质效,保障了刑事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天门市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检察大数据战略新思路,完善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的司法信息共享制度,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创新刑事检察工作方式,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能动履职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助力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