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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三重保障”防范农村低收入人口因病返贫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1日22:08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李玉

5月31日,黄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情况。黄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飞跃介绍,目前,黄石健全了防范化解农村低收入人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既要托得住,更要托得稳。

新闻发布会现场

“农村贫困人口多数是因病致贫。”黄飞跃在发布会现场介绍,为了保障低收入人口不因病致贫和返贫。黄石市出台了《黄石市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总结运用医保脱贫攻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细化了实化省级政策衔接要求,优化调整相关配套措施,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确保医保脱贫成果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黄石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主任黄冬霞系统说明了《实施办法》的托底保障政策性安排。通过调整健康扶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等脱贫攻坚期内的超常规措施安排,发挥三重保障制度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的梯次减负作用。

三重保障制度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其中,医疗救助是进一步减轻特困、低保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的制度安排。

黄冬霞介绍,医疗救助主要包括基本救助和倾斜救助两个方面。农村低收入人口规范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其中,特困人员,不设起付线,救助范围内费用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救助范围内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救助比例为70%,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救助比例为75%;

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医疗救助起付线为15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救助比例为65%,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救助比例为70%。年度救助限额为6万元,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倾斜救助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规范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还可以享受倾斜救助。倾斜救助起付标准为5000元,年度限额原则上为5万元。

在年度限额内,特困人员的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救助比例为90%;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救助比例为85%。

截至5月底,黄石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1.74万余人次,总费用1.19亿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05亿元,基本医保报销7163.3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864.29万元,医疗救助报销2227.53万元,政策内报销比97.68%(实际报销比86.6%);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2.57万人次,总费用3318.42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3187.99万元,基本医保报销2380.4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90.19万元,医疗救助报销545.4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3.9%。待遇保持总体稳定。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