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山茵吟
这个“六一”,许多孩童都收到了节日礼物,而湖北襄阳市的一名小学生也收到了一份礼物,不过这个礼物有些特别。
6月1日上午,襄阳市襄城公安分局顺安山派出所民警,来到市四十一中学,要当面表扬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小俊。原来就在头一天中午,小俊放学后在回家途中,看到一名中年妇女手里捧着一只猫头鹰幼鸟,小俊听老师讲过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不可以进行个人饲养。小俊便和同行的一名六年级的同学一起报了警,随后赶到的民警将猫头鹰带到派出所。没想到几个小时后,小俊和爸爸出门散步路过街边时,又看到一只猫头鹰幼鸟在草丛里呼叫,小俊和爸爸一起,将这只猫头鹰幼鸟也送到了派出所。

民警接收猫头鹰
1日早上,经过专业人士查看,这两只幼鸟,学名叫领角鸮,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也是猫头鹰的一种,它俩应该是一个家族的。

小俊受到表扬
专业人士分析,小俊之所以在小区附近看到它们,可能是因为它们的鸟巢在这附近,在练习飞行时,先后掉落在了小区附近。当天上午,这两只领角鸮已被送到襄阳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进一步观察。而仅有11岁的小俊两次救护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收获了民警的表扬,成为这个六一最特别的礼物。
(图片由襄城公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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