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艺在查阅案卷。
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微笑暖心、倾听耐心、话语贴心——在当事人和同事眼里,省党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徐艺,总能在春风化雨中诠释法理、化解矛盾。
5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楼一间办公室里,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见到正在埋头查阅案卷的徐艺。
“她是省高院有名的‘调解高手’。”省高院审监三庭庭长苏江告诉记者,徐艺经办的案件,20%以上最终接受调解或经调解撤诉。
徐艺办理的案件多数涉及民生,特别是再审复查案件,当事人经历长期多次诉讼,抵触情绪较大。
王某某丧失胜诉权的案件,令徐艺印象深刻。
王某某曾是一家国营单位的员工,后因单位改制被派到一家菜市场就业。干了几年后,王某某离开菜市场。原国营单位既没有给她办理养老保险,也没有为她办理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由于年龄渐大,又系精神病患者,王某某靠姐姐照顾生活起居,医疗费成为一笔不小的开销。临近退休年纪的王某某开始考虑养老问题,遂状告原单位要求补缴养老保险等。但她申请劳动仲裁时,早已超过法定劳动仲裁时效,一审、二审均败诉,遂向省高院提起再审复查。
“我很同情她的遭遇,但作为法官,深知她在法理上站不住脚。”法官徐艺接手此案后,多次接待王某某及其姐姐,倾听诉求。随后又耐心地做王某某原单位负责人的工作。
最终,单位同意出一部分钱,再由王某某出一部分钱办理养老保险。王某某自愿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审判工作之余,徐艺始终保持深钻细研、真学笃行的习惯,敢于啃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硬骨头”,拓宽办案思路,提高裁判水平。
来到审监三庭前,徐艺长期在民一庭工作。在一起借款纠纷案中,徐艺法官凭着多年审判经验,敏锐识别出该案由套路贷引起。
某建筑公司向一家贷款公司借款2200万元,贷款公司约定了高额利息。3年后,这笔借款本息达到3200万元,其中利息高达1000万元,远超国家标准。由于建筑公司暂时偿还不了这笔借款,贷款公司便重新与建筑公司签订一年期的2200万元展期合同,同时让建筑公司与其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巧妙地将3200万元本息分解掉了。
此后,因建筑公司未偿还这笔3200万元本息,贷款公司联合其指定的公司,将建筑公司告上法庭。尽管建筑公司声称借款的本金只有2200万元,但因证据不足,一审败诉。
二审上诉至省高院后,主审法官徐艺通过查询资金往来记录,发现贷款公司将这笔1000万元转给十几个案外人,这十几个案外人又将款项分别转到贷款公司指定的那一家公司账户内,再由那家公司将1000万元借给建筑公司。
“这个叫‘过账’,是套路贷中常见的一种做法。这笔1000万元借款其实就是高息。”徐艺告诉记者,她识破这起官司中的套路贷后,果断作出二审判决还原借款真相,为建筑公司挽回了1000万元损失。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徐艺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中,矢志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司法为民的践行者,成长为省高院审判业务中坚力量,先后获评“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湖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