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频繁检查、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了《2022年省(中)直各部门涉企行政执法(非重点领域)现场检查计划》。
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对于非重点领域,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计划要求,在执法检查项目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项目。在现场执法检查时,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实施不确定性检查的工作要求,有效防范权力寻租。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要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这些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受本计划限制,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行制定检查计划,并按规定报送省司法厅备案。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省司法厅将通过定期走访、组织评议、案卷评查等方式,听取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涉企执法现场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