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10日电 6月10日,中国足协网站公布了对成都蓉城球员海米提和山东泰山球员石柯的处罚决定。其中海米提因实施暴力行为,被停赛3场,罚款3万元。

6月8日,中超联赛第二轮成都蓉城与北京国安的比赛在梅州市曾宪梓体育场举行。当比赛进行到第41分钟时,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成都蓉城球员阿不都海米提-阿不都格尼实施暴力行为,用头部撞击对方球员面部,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阿不都海米提-阿不都格尼予以停赛3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同日进行的河南队与山东泰山的比赛中,山东泰山球员石柯在抢球的过程中严重犯规,使用过分力量蹬踹对方球员腿部,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石柯予以停赛 1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完)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