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丹 董星星
实习生 祁玥鑫 刘昱圻
日前,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某住宅楼盘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此前该楼盘因开发商拖欠承建方钱款,导致承建方停工,楼盘面临“烂尾”危机,而该楼盘还有上千户业主等待交房。经武汉市新洲区法院调解,开发商与承建方达成调解协议,支付了部分款项,该项目得以重新复工。

调解现场(通讯员供图)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某楼盘工程开发商为武汉某置业公司,承建方为湖北某建设公司,双方在2020年5月签订了施工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暂定总价为1.9亿元,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付款事项、双方其他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签订后,承建方随即进场施工。
2020年12月,因该项目增加了工程量,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增加了项目的工程量,约定金额为125万余元。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间,该项目工程主体验收合格。截至2021年8月底,该项目开发商仅向承建方支付工程款8600余万元,未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因此,该项目承建方认为开发商构成了违约,2021年12月初,承建方向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提起诉前保全申请,法院依法冻结了武汉某置业公司银行账户存款8000余万元。同年12月底,该项目承建方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判令开发商支付工程欠款1.1亿余元及逾期利息,并且在欠款范围内对在建楼盘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及承担保全费用和诉讼费用等。此后,该项目承建方停工。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走访调查得知,该楼盘商品房大部分已预售。该案不仅是原、被告的纠纷,更涉及近千户购房者的利益。而且有不少业主为房子四处奔走。
如果让两家的矛盾持续下去,不仅影响企业信誉,还可能引起其他问题。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调解,2022年2月,武汉市新洲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明确指出了双方当事人履约过程中各自存在的违约情况,并建议双方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确认并调解,双方均同意调解,并申请给予一个月庭外调解的期限。
2022年3月,经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做工作,该项目承建方表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复工复产。经法官多次释法明理,2022年6月1日,该项目开发商向承建方支付了工程款900万元,该案诉前保全所冻结的开发商银行账户资金余额4076万元于6月10日前由法院划扣至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监管账户,该笔款项与已售房屋的在途资金及未销售房屋的售房款优先用于该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6月6日,收到该项目的部分工程款,承建方复工复产。2022年6月7日,新洲区法院将诉前保全所冻结的开发商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全部划扣至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监管账户,并向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该账户进行严格监管,保证该资金用于该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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