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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地下室的门窗被误拆? 物业:已恢复原状,正在进行消防改造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3日07:24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刘女士的地下室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胡长幸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胡长幸 实习生 王思雨

近日,市民刘女士致电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热线反映,她家在居住小区楼栋的负一楼,有一处拥有使用权的地下室,去年9月份门窗、电路被毁坏。她报警后,街道督促物业整改,并口头提出回购和恢复原状两种方案。但是这两种方案的任一方案,到现在都没有落实。她希望两个方案中的任一方案,能尽快落实。

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前往该小区进行了探访。

业主

“买”来的地下室门窗被损坏

6月16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江汉区汉兴街锦绣人家小区10栋1单元室外,刘女士和老伴带记者从旁边一处外设楼梯走进负一楼,正对面就是她所说的地下室。

记者看到,这处地下室入户门敞开,门把手断了。走进去里面光线昏暗,遍地杂物,面积大约20多平米。出门口往左边是一条走廊,两边分布了几十间面积不等的地下室,有的大门紧闭,有的从窗户往里望去,像是当过仓库或住房。

刘女士介绍,她家原来住这个单元楼上。2007年12月,她家跟小区开发商签署了一份地下室使用协议,约定以3万元的价格获得25平米地下室的使用权,使用期70年。她随后将其租给别人当仓库用。“根据协议,这里可以存放非易燃易爆、非有毒有害的物品。”刘女士给记者看了合同的相关条款。

她回忆,因为小区部分地下室被使用者改造为经营场所和住所,2018年9月汉兴街对这里进行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她的地下室因为做仓库就不在查处或有偿回购范围内,但自此空置。记者看见,地下空间入口墙上,贴着当时的整治通告,注明对逾期没有自行改正的对象,查处手段包括查封、责令停用、停止水电气供应甚至强制拆除等。

“去年我把房子卖掉,但地下室在我手上。9月中旬,这里不知道被谁拆掉门窗防盗网、入户门和电路。”刘女士报警后,没找到责任方,不过街道社区督促物业进行整改,简单装上了一扇门,“门是坏的,关不严实,也没有电。”刘女士听说,当仓库的地下室也可以被回购,她希望最好按这个方案来,最起码要恢复原状,不过“到现还没有落实”。

物业

或是“误拆”,整改完可合规使用

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随刘女士到小区物业服务方天鼎源物业办公室。物业彭经理找到地下空间大门钥匙,带刘女士到现场,“您的地下室基本恢复原状了。”

进入刘女士的地下室,彭经理一摁开关灯管亮了起来。他又将门下面的杂物清理掉,门能勉强关上,只是门框在晃动。

刘女士勉强认可了这个恢复原状的结果。但她希望知道去年被“误拆”的原因,以及今后会怎么处理。

彭经理告诉记者,小区有近200间地下室,被当时的开发商长租出去,有的当了住所。2018年,街道出了通告,说地下室不能住人,需要整改。清退当住所的地下室有回购政策,开发商给费用。像刘女士家那样做仓库的地下室,不在回购之列。在去年,有些住人地下室逾期没有整改,相关部门就关掉了水电或者进行拆除,刘女士的地下室可能被“误拆”,不过现在已经恢复了。

“这里消防不达标,今年即将统一进行整改,整改后会全部还原。当仓库的继续当,被回购的地下室,可优先长租给业主。”彭经理透露,今年三四月份有做工程的人找地方放材料,物业帮刘女士出租了2个月,刘女士有收租金记录。

汉兴街刘姓工作人员说,刘女士的情况,可能是去年地下室住户自行拆除整改时被“殃及无辜”,街道已经督促物业处理完毕,按政策无法回购,等今年底完成地下消防整改后,再合规使用会好一些。

【责任编辑:郭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