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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迅速在全省检察系统全面推开——在实践活动中走好新时代检察群众路线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08:49 来源: 湖北日报

5月30日,省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通讯员 胡正享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段军霞 罗志勇

阅读提要

“在基层第一线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在基层第一线倾听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基层第一线汲取群众的智慧,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在基层第一线解决问题、推进发展。”5月20日,省委召开全省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向全省党员干部发出了响亮号召,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要实现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奋斗目标,更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省委工作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方案,省检察院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方案和省检察院“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迅速在全省检察系统全面推开。

如何在实践活动中走好新时代检察群众路线,在能动履职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切实解决好群众和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近日,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回答了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提问。

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更暖人心

湖北日报:开展实践活动和走好新时代检察群众路线的关系是什么?

省检察院:人民检察91年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检察工作根植于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服务人民的历史。这是检察制度不可改变的红色基因,需要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继续传承和弘扬。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始终在司法目的上站稳人民立场,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司法方法上融入人民感情,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办案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在司法标准上体现人民意志,严格执行反映人民呼声和根本利益的法律;在司法效果上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实践活动为全省检察机关走好新时代检察群众路线提供了方向指引。实践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探索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努力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更暖人心。注重学会从社情民意中体会法律的精神,学会从人民群众的意见中寻找案结事了的智慧,学会从人民群众的评价中发现自身工作的不足,多办得人心、暖民心、筑同心的好事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取信于民。

以“如我在诉”之心解难题

湖北日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实践活动有哪些抓手?

省检察院:我们坚持把监督办案作为检察机关开展实践活动的基本途径,全体检察人员都要积极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来,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小题大做”解民忧。小事、小案背后,关系着万千家庭的幸福安康。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把解民忧作为下基层的关键点,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针对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自身维权能力不足问题,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针对有的民生热点问题中的纠纷,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与相关方面同向发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严管厚爱”纾企困。既对涉案企业依法严管,又要充分用好政策体现“厚爱”,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与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为湖北壮大市场主体、增强经济韧性、稳住经济大盘贡献检察力量。

以“如我在诉”之心解难题。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基础上,组织开展“件件有回复”满意度调查、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等专项活动,督促回复、答复、结案提质增效,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检察履职成效,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释疑解惑、释法说理,增强社会法治意识、促进化解社会矛盾。

让公平正义更可感可触

湖北日报:如何结合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省检察院:践行群众路线,就要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说到底,就是要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做精做细,努力结合实践活动把检察工作往前推进一步,往深做实一分,以法律监督有为促进服务大局有效。

拓宽群众参与检察工作方式,变“我答”为“共答”。

要结合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等6类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做到“开门办案”,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让检察办案不仅符合法律条文这个“文本法”,而且努力符合人民群众的“内心法”。要在具体案件中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判,让公平正义更可感、可触。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在重大案件办理、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方面,积极邀请辖区内人民监督员参与、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建立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分流交办、吸收转化等机制,努力让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意愿。

结合办案深化诉源治理,以“我做”促“都做”。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既要本着对法律负责、对涉案群众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起个案,又要“跳出案件看案件”,敏于、善于把握和解决好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及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防范类似案件反复发生,最终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诉源治理。

依法能动履职传递检察温暖

湖北日报:在检察环节,如何让基层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省检察院: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活动,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体和案件中发现符合救助规定的特殊困难群体,做到“应救尽救”,切实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优化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让基层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转作风提品质,以“检察产品优”促“法治环境优”。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服务对象、生产一线和基层单位,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要把实践活动与检察“质量建设年”和“素能提升年”活动融合推进,健全完善“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青年干警案例研讨”“办案影响、风险分析研判”等机制,引导检察人员在办案和工作中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标杆,把每一次公堂之争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多赢共赢,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层检察院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犹如“神经末梢”连着千家万户,第一时间感知百姓冷暖,在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重在基层、难在基层。要秉持强基导向,把稳基层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加大对下指导和帮扶力度,让检察人员在为基层服务中养情怀、转作风、强担当。

各级检察领导干部要按照实践活动部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既要“身入”更要“心入”,既解决实际问题,又增强与基层群众的感情,在为基层解难中受磨练、壮筋骨、长才干,不断夯实检察工作根基,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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