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王珍
本想架设电网防止野猪糟蹋庄稼,不料却将探险“驴友”电伤,事后赔偿被害人3万余元。6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利川市法院供图)
2021年7月中旬,张某发现自己种在山坡的庄稼被野猪吃了,为防止野猪继续破坏庄稼,张某私自在庄稼地附近山林架设电网电击野猪。为防止伤人,张某告知附近村民架设电网之事,且仅在夜间启动电源。7月31日19时许,被害人方某徒步穿越涉案山林时,触碰到电网,致右手掌部、左足部及左上臂多处局部电伤。事发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上缴涉案电击装置,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3万余元。
利川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方式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张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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