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聂丽娟)极目新闻记者昨从湖北省民政厅获悉,《湖北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炉。《方案》提出,2022年至2023年,在襄城区、谷城县、西陵区、大冶市等26个县(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每个试点地区建设不少于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到2023年,试点地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总数达2500张以上。
据了解,“家庭养老床位”是指依托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专业照料、远程监测等居家失能养老服务,相当于把养老机构的床位设在家里、把专业服务送到家。
《方案》明确,试点对象主要为具有当地户籍且在当地长期居住的75周岁(含)以上失能老年人,具备家庭养老照护基础,老年人及其家属自愿参加试点服务,并与相关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承接家庭养老床位试点的机构应为专业照护机构,须有两年以上运营经验的养老机构或设置10张以上24小时护理床位的中心辐射式、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并配有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管理和服务功能的信息化系统。有上门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能达到15分钟服务响应和服务可及的要求。近两年内未被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如何申请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方案》规定,由服务机构出资建设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经县(市、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可申请建设补贴,不足3000元的按照实际金额予以补助,超过3000元的,按照3000元补助。由老年人家庭出资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不予补贴。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服务期限达到六个月以上,服务机构可申请享受养老机构同等运营补贴政策。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可直接支付服务机构按合同约定收取的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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