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视频剪辑 王鹏
7月5日,四川乐山市中区公安局通报“摆摊老人被泼机油”一事,违法行为人已被查获,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7月4日早上,乐山市中区通江街道两位老人在某小区附近摆摊卖菜时,被楼上住户泼洒机油,导致两人衣服和蔬菜被污损。
当地多位商户告诉记者,两位老人摆摊的是一小区旁的通道,紧邻着住户。有商户表示,老人们都是自家种的菜拿出来卖,通常摆摊会比较早,而卖菜则难免有些嘈杂。
据红星新闻报道,被泼机油的王婆婆已71岁,她回忆说4日清晨6时许,正有一位顾客在挑选缸豆,突然楼上泼了机油下来,她和这位顾客以及旁边卖菜的大爷身上都淋了机油,蔬菜也被机油污染了。此外,不久前,事发楼栋的另外一侧,也有机油泼下来。

5日,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7月4日6时许,该局接到报警,通江新街两名摆摊商贩被楼上住户抛洒机油。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并开展调查,现场无人员受伤。当日21时许,违法行为人程某某(男,47岁,乐山沙湾区人)被公安机关查获。目前,程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柴欣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方才构成犯罪。本案中程某某泼洒的是机油,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大概率不构成高空抛物罪,其故意损坏的蔬菜价值较小,也不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但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人员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柴欣提醒,居民切莫随意从高楼抛洒物品,否则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高空抛物罪,将面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若是致人重伤或死亡,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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