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一审获死刑 凶手曾多次演练杀害计划 女生父亲满意判决结果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08:12 来源: 楚天都市报

被害女生生前照片 视频截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李贤诚 刘楒睿

距离案发近两年后,7月7日上午10时许,“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主犯洪峤死刑,另两名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死缓。

相关判决结果显示,在事发前,三名罪犯曾多次商议杀害计划并演练。在关押期间,洪峤还曾通过同监舍的人传递纸条给张晨光,教唆其翻供、把责任推给曹泽青。

女大学生被埋尸山林

2020年6月,年仅22岁的李某月从南京一所高校的空乘专业毕业。当年7月9日上午,李某月独自一人从小区离开后,从此失联。

2020年7月13日,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向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报警。

“李某月的男友洪峤和我们一起去报的警,当时他很镇定。”李胜回忆,洪峤声称李某月失踪前和自己吵了一架,之后就收拾东西离开了,还拿走了5万元钱。

经过二十多天的寻找,案件迎来重大进展。

2020年8月4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称,2020年7月18日,勐海县公安局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协查通报:李某月(女,江苏宝应人)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

警方在调查寻找中,发现较多疑点,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曹某青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家属称绝不会妥协

得知真相后,李胜表示:“洪峤有预谋地、残忍地杀害了我女儿,我们希望表明态度,要求判处洪峤死刑。”

2022年1月28日,该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择期宣判。7月4日,李胜接到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该案件将于7月7日上午10时一审宣判。

“7月9日是女儿离世两周年的日子,我们本就打算到女儿遇害的地方看看。”李胜介绍,法院传票显示,他们可以在江苏当地的法院听审,但他们还是希望亲自到云南等待宣判结果。

7月6日,李胜和家人从江苏出发,当日傍晚到达西双版纳。“两年的苦苦等待将会迎来一个结果……案发后嫌疑人洪峤的家属反复打电话求谅解,但我们坚决不妥协。”李胜在视频中这样说。

曾多次演练杀害计划

7月7日上午,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对被告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在事发前,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此后,洪峤邀约另两名被告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

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选定云南省勐海县一地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两名被告人多次演练杀人方法。9日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二人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张晨光供诉,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洪峤通过同监舍的人传递让他翻供、把责任推给另一被告人曹泽青的纸条,他已经把纸条交给管教民警。

7日上午,李胜在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门口对媒体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对女儿在天之灵也是一个告慰。

【责任编辑: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