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邱睦 通讯员姜泰阳)武汉某工程公司因欠款,被人诉上法庭,经调解后,该公司提前半个月履行了还款义务。昨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永清人民法庭获悉,为帮助该企业修复信用,永清人民法庭专门向该公司发出了《履行完毕证明书》。据悉这是江岸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为涉诉企业信用修复的证明书。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武汉某工程公司承接了成都的一处大运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公司向四川某混凝土公司采购混凝土,合同签订后,四川某混凝土公司按期完成了供货。但是,武汉某工程公司由于资金回笼困难,导致其无法按期支付货款。两家公司多次协商未果。
今年年初,四川某混凝土公司通过网上立案的形式,向永清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武汉某工程公司还清100多万元的欠款。
“由于原告在异地,为了避免他们来回奔波,我们采用的是网络庭审的方式。”王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为了减少由于合同纠纷给两家单位带来的负面影响,王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该案以调解审结,双方签订了《民事调解书》。
“我们了解到武汉某工程公司是AAA级资信单位,完全有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条件基础。”王芹说,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武汉某工程公司积极筹款,提前半个月向四川某混凝土公司履行了全部义务。得到四川某混凝土公司的确认后,为帮助武汉某工程公司修复信用,永清法庭随后向该公司发出了《履行完毕证明书》。
“以往有些企业由于涉诉的原因,会导致其信用受损,对其正常经营生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王芹表示,此证明书的出具将有助于该企业的企业信用的修复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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